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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理工大学班主任工作职责及考核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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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5-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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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班主任工作职责

l、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做好本班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教育引导学生遵纪守法,加强思想道德修养,积极参加文明修身活动,及时纠正学生中存在的不良行为。

2、负责班级的基本建设。组织选拔班级学生干部,指导班委会和团

支部开展工作,培养骨干队伍;要抓典型,树标兵,做好后进学生的转化工作。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党团组织开展的各项教育活动。

3、组织指导班级开展优良学风班的创建活动。对学生进行学习目的、热爱专业的教育和学习方法的指导,培养学生“严谨、勤奋、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以学习为中心,以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为目标,认真抓好学生学习目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方法的教育,组织开展学术活动和学习竞赛,组织指导学生参加有利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课外科技活动。

4、加强对学生的身心健康教育。关心爱护学生,了解掌握学生的基本情况及学习生活状况,经常深入学生教室、宿舍,了解学生的思想和行为,及时将学校的要求与工作安排传达给每一位学生;努力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做好特殊学生工作,引导学生提高自己的心理素质,树立健康向上的自我形象,优化个性,完善人格,增强适应环境的能力,学会与人友好相处,培养学生的自立意识和安全意识。

5、负责本班学生的素质测评工作,力求及时、准确、公正,在此基础上,做好各项先优评选的推荐工作。

6、按时参加校院召开的班主任工作会议,认真及时贯彻有关工作要求。工作中要贴近学生思想,贴近学生学习,贴近学生生活,注重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7、完成学校有关部门及学院党总支布置的其他工作。

二、班主任考核

班主任工作考核采取量化积分制,考核成绩由基本工作考核分、学院党总支评议分、学生评议分三部分组成。一学年为一个考核年度。

考核分三个等级:优秀、合格、不合格,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一)基本工作考核分(40分)

班主任的基本工作考核采取个人总结的方法,每位班主任在学年末都要写出工作总结,对本人所担任的班主任工作作出实事求是的总结和评价,并将总结交到学院党总支,基本工作考核指标由各学院根据各自情况制定。

(二)学院党总支评议分(30分)

学院党总支根据班主任的敬业精神、工作态度、出席会议、完成工作情况等进行评分。

(三)学生评议分(30分)

主要通过学生了解班主任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工作态度、工作方法、精力投入、工作效果等方面的情况。由班级干部及学生代表对班主任老师进行评议打分。

三、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在任期间,每班每月补助100元(按照10个月/年计算)。

四、奖惩

学院根据综合评分进行排序,按20%评定优秀。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每人给予300元奖励,不合格的取消班主任的一切待遇。

五、说明

1、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2、原则上一名教师只能担任一个班的班主任,最多不超过两个班(专职学生工作干部最多不超过三个班)。

3、班内学生有考试作弊或受记过以上处分的班主任,不能评为优秀班主任。

4、考评时间定在每学年开学后一个月,由学院组织实施,考评结果报学生工作处。

5、对于不合格班主任,取消担任班主任的资格,不再聘用。

6、各学院根据本办法和各自情况制定出详细考核细则,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学 生 工作 处

二00九年五月十八日